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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 8, 20:58
[Ptt2] 關於高等教育的「資源競爭準則」的胡思亂想 (2)
PTT 上面對於「高等教育學費自由化」的討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
盲點,就是沒有將「學校經營者」放入考量裡。所有現存的討論都集
中在下列幾個面向:第一,學生所接受的教育品質問題。第二,學生
對於「高等教育」所帶來的附加價值的認知與評估,的問題。第三,
社會公平正義的探討,包括在台灣式的政府高度補貼下,最終的受益
人究竟是哪一個社會階級,以及這種補貼在長期來看對於社會階級的
流動性的影響。
前一陣子的「爛大學」爭議裡,蛋頭派自由經濟學者喜歡提出的問句
是:如果有人想唸大學,為什麼不給他唸?
對於這種蛋頭問題,最好的回答就是:因為他不是「萬中無一」的奇
才,所以不讓他唸。
還是回到美國法學院的例子吧。有兩種學校,一種是 Harvard Law School
,兩百年美國老店,金字招牌,高薪就業保證。HLS 不但是「好」的
法學院,還是最頂尖的那種。另外一種,叫做 Thomas Cooley Law School
(真的有這個學校),沒什麼歷史,也沒出過什麼多了不起的校友,
不過經過認證(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具權威的自發性民間社
團),你可以說它「爛」,不過它還是有一定的品質管制,並不是一
手交錢一手交文憑(這點稍後會再作發揮)。
對於 HLS 來說,它永續經營的關鍵不在於招不招得到學生,而在於
「能不能招到一批最優秀的學生」。就短期來看,HLS 只要能夠找得
到四百個願意付一年四萬三千美元(連續三年)學費的學生就可以了
。但長期來看,維繫 HLS 的「聲望」於不墜的關鍵,是學生的品質,
而不是短期之內學生是否付得起學費。另一方面,HLS 的各項資源(
比方說,學有所長的天才教授)是很稀少的,需要一些競爭資源的準
則來決定「誰可以享有這些稀少資源」。付費的能力與意願是一種準
則,在自由市場裡,價高者得。但 HLS 要的不止是「誰出價高」,
還要的是「誰最聰明」。
跟 HLS 同級的競爭者,比方說 Yale, Stanford,其行為函數與 HLS
類似,他們也在競爭「最聰明優秀」的學生。這有兩個後果:第一,
HLS 的學費不會無限制地漲到「就只有五百個人付得起」的那種程度
,否則聰明優秀的學生都跑去 Yale/Stanford/Chicago。第二,在一
個「自由的」高等教育市場裡,「價高者得」不是唯一的資源競爭準
則,至少還有「天賦高者得」。也因此需要一套遊戲規則來評價申請
者的天賦,比方說,標準化測驗 LSAT 與過往大學成績,課外活動、
工作經驗....。(這裡不考慮「評價天賦」過程裡所引發的各種問題)
在光譜另一端的 Thomas Cooley 又怎麼辦?
很明顯的,它沒有能力跟 HLS 競爭那些「萬中無一的天賦奇才」。
但是它還是必須顧及畢業生的品質(以及學校的基本聲望:我們是不
如 HLS 但我們的訓練很嚴格),因此它採取不同的策略:廣開招
生之門,只要你大學有畢業、有考一個約略等於中間值的 LSAT 分數
,我就讓你入學。但是進來容易,畢業就困難得多。在真實世界裡的
Thomas Cooley 每年招收八百到一千名新生,但在第一個學期結束後
會死當二百五十個學生,等於刷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學生;而這
個淘汰過程在接下來還會不斷發生,最終能夠順利畢業的人數最多只
有入學人數的五成左右。可能很多人付得起一年三萬美元的學費,但
Thomas Cooley 並不會因為你付得起就不敢把你當掉,因為它既然無
法在入學前找到最聰明優秀的人,就只好在入學後採取更嚴苛的方式
來刷掉那些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使用它有限教學資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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