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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3, 22:32
[遊記] Charles M. Schulz Museum and Research Center
十一月十六日(週五)是加州律師考試放榜的日子,晚上六點起開放個別考生網路查榜。換句話說,這一天就是定生死的日子。
但衛方實在受不了這最後的等待。前幾天他在舊金山市區的旅館看到一大排的灣區觀光景點的宣傳單架子,其中一張單子吸引了他的注意。Charles M. Schulz Museum。如果你不知道誰是 Charles Schulz 的話,那你應該聽說過查理布朗、史奴比和他的朋友。這個名為「Peanuts」的四格漫畫系列是美國近代通俗文化的經典,從各種理由來看,Schulz Museum都是值得一遊的地方。如果你有時間和交通工具的話。
Schulz Museum位在Santa Rosa, CA,如果從舊金山市區出發,最快的方式是開車,走US Highway 101北上,大約一個鐘頭的車程。如果是從所謂的東灣(柏克萊、奧克蘭等地),則應該走I-580W往 San Rafael/Vallejo 的方向走,然後接到 US 101 上。如果是從南灣出發,通常走 US 101 比較快,但車程大概需要再加半小時至四十五分鐘不等。
週五下午的風景實在是很好,衛方帶著他的相機,駕著他那輛老爺車,殺上了 I-580。照衛方的打算,Schulz Museum應該有足夠多的東西讓他消磨這最後的一個下午,然後再開車回東灣,那個時候應該就可以查榜知道自己的結局了。
圖一:Schulz Museum的門口,Charlie Brown的三次元塑像
小時候當然多多少少有看過中譯本的 Peanuts 畫冊,偶爾也會在電視上看到 Peanuts 的動畫特典,但衛方不敢說自己是 Peanuts fan,也對Schulz這個人所知有限。簡單來說,Schulz於1922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出生於明尼亞波里斯,父親是德國移民,在當地開理髮店。因此在Peanuts的故事中,主角Charlie Brown從未露面的父親也是個理髮師,雖然查理布朗自己沒什麼頭髮。XD
Schulz出生沒多久就得了個小名叫作「Sparky」,這是從一個名叫 Barney Google 的四格漫畫裡的一匹馬「Spark Plug」而來的,大抵是形容Schulz精力充沛吧?總之,Sparky這個小名從此一直跟著Schulz,他的親朋好友都如此稱呼他。
1943年的時候,Schulz被徵召入伍,在駐歐美軍打了兩年仗。戰爭結束之後,Schulz擔任一間美術學校的講師,並且試著投稿四格漫畫的創作。這樣到了1947年,他第一次獲得了在當地報紙連載四格漫畫的機會,題名為「Lil' Folks」,光頭小孩查理布朗也於此時問世。「Lil' Folks」的連載持續了三年後結束,後來Schulz拿著連載時期的一些作品向經營全美報紙漫畫連載的 United Features Syndicate 敲門問路,而 UFS 接受了 Schulz 的投稿,並且將「Lil' Folks」改名為如今我們所知的「Peanuts」,但後來Schulz本人曾經公開表示過他不喜歡「Peanuts」這個題名。
「Peanuts」很快就大受歡迎,雖然在 Peanuts 連載的初期,Schulz 也畫過其它的短篇四格,但是四格漫畫的創作量(每日一則,週末則有加長的全彩版)使得 Schulz 不得不放棄他其它的作品而專心於Peanuts的創作上。
Schulz全家於1958年搬到加州的Sebastopol,這個地方距離 Santa Rosa 不遠。1966年Schulz的工作室遭火災焚毀,因此Schulz於1969年起搬到了Santa Rosa,他在此的工作室就緊鄰現在的Schulz Museum。同時,由於Schulz本人熱愛各項體育活動,尤其是冰上曲棍球,他在搬來Santa Rosa不久之後,就出資蓋了一座滑冰場,叫作Redwood Empire Home Ice Arena,而Schulz Museum後來就蓋在滑冰場的隔壁。
走進博物館、購票之後,在入口處負責驗票和解說的,是一位名叫 Kay 的白人老太太,很有禮貌地向衛方解釋了館內的規定。在館內的某些部份,照相是允許的,包括入口大廳的幾件大型作品。其中之一是「Morphism of Snoopy」,這座浮雕記錄了Snoopy,這隻全世界最有名的小獵犬,在Peanuts系列漫畫裡的造型改變:
一開始的時候,Snoopy只是一隻普通的狗,要到了1960年代之後,它才開始用兩腳站立,並且有了自己的思想(與狂想)。
這是「Morphism of Snoopy」的局部。
轉向正面,是用特製壁磚拼成的「Charlie Brown and Lucy」,Lucy扶著一個美式足球,而Charlie Brown正準備一腳將那個球踢上天去。(當然,我們也都知道,Lucy總是會將球抽起來,讓Charlie Brown一腳踢空摔個四腳朝天。)
至於展場內部是不可以攝影的。
那天的展示主題有兩個,一個是從Peanuts的創作中反映Schulz的個人生活;另一邊則是美國的其它四格漫畫作家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沿用Peanuts裡的各種創意和典故。二樓部份,Museum將Schulz生前的工作室移到此處保存,並且有義工負責解說。這天負責解說的是一個名叫Karl的老先生,以前是IBM的員工,以幫忙Schulz的秘書修理打字機的原由,得以認識Schulz本人,據Karl自己說,他認識Schulz有二十多年,他也稱呼Schulz為「Sparky」。從Karl的口中,可以知道許多關於Schulz創作Peanuts的細節.....
一般而言,Schulz一早起來,大約在九點鐘左右進入他的工作室,這個時候,秘書就將整理過的、來自全世界各地的讀者的信件交給Schulz,他大約會用一個鐘頭左右的時間回覆。然後Schulz就開始一天的創作,他作畫不使用助手;而即使在90年代以後,電腦輔助繪圖軟體大行其道,Schulz也仍然只是獨自一人面對工作檯上的一張紙和一支沾水筆。有的時候,Schulz點子源源不絕,他可以一天畫出五六幅定稿;也有的時候,他找不到靈感,一幅也畫不出來。但無論如何,Schulz會有六至八週的積稿量,這樣他可以在夏天和家人出去渡假而不用擔心開天窗。午休時,Schulz就走到Ice Arena裡的餐廳裡用餐;直到今天,餐廳門口靠窗有一張桌子,仍然是保留給Sparky的。這樣到了五點鐘左右,Schulz一天的工作就差不多結束,他有時候會去打打網球,或者去隔壁的滑冰場,或者閱讀。Schulz的教育程度不算高,但是不間斷的閱讀和對古典音樂的熱愛,提供他許多創作上的靈感。
Karl說著,從自己的褲袋裡掏出一則週日彩頁的影稿,日期是 1979 年。那時他已經認識Schulz,有一次他對Schulz說,每次他要上場打網球的時候,總是覺得內心七上八下,彷彿有許多蝴蝶在旁邊飛舞(I am all butterflies!)這個點子成了Schulz的創作題材,Schulz於是畫出網球場上的Snoopy,雖然事前覺得沒問題,可是一上場卻「I am all butterflies!」。
總之,Schulz Museum的確是一個不一樣的博物館:它保存的不只是Peanuts的原稿而已,毋寧更像是Charles Schulz這個人創作時的「氛圍」。彷彿Sparky並沒有真的離開我們,只不過在五十年的創作生涯之後,上帝讓他放了一個長假....
當衛方離去時,他又看到了入口處的Kay,優雅而有著迷人笑容的老太太。Kay問衛方說:「今天心情如何?有沒有覺得好過一點?」
衛方笑了。他沒有立即回答Kay的問話,卻吹起了口哨,是爵士樂手Vince Guaraldi為Peanuts動畫系列所寫的配樂「Linus & Lucy」。音準還不錯,Kay 聽到這旋律,她的臉上也綻放了開心的笑容。
衛方回答說:「我不知道我能不能通過律師考試,但至少我渡過一個美好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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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方開車回到東灣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七點半了。博物館雖然五點鐘就關門,但是隔著一條街還有一個「Snoopy Gifts Shop」開到六點鐘,Ice Arena開到九點鐘。衛方逛了Gifts Shop,買了一本畫冊,一張DVD,還有一片Vince Guaraldi的精選輯CD,然後又在Ice Arena的餐廳裡裡吃了飯,所以衛方離開Santa Rosa時,已經將近六點半了。
衛方走進了柏克萊的校園,找了一棟教室,上網連到加州律師公會的網站。輸入自己的File Number和Application Number之後,系統顯示:這個名字出現在今年加州律師考試的通過名單上。
衛方鬆了一口氣。等待終於結束了,他想到一則Peanuts四格裡,Linus引用不知道是誰說過的話:「Lawyer is evermore the leader in society.」和漫畫裡,一旁自以為是大律師的Snoopy一樣,衛方也不確定這句話的真意義,不過也跟Snoopy一樣,衛方喜歡這句話。
cseetoo 發表 | [遊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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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恭喜恭喜! 第一次就順利通過Cali的bar真的是很不容易的啊~!
由 Alex 發表於 30. november 2007 19:07
謝謝,還沒仔細看你的部落格,你怎麼會跑去 Florida 的 public defender?老實說作PD是很刺激,不過如果不是要作litigation/trial,只是要找Very Big Law Firm的話,第一年去理律啊常在啊這種地方未必比較差啦。
由 C. Seetoo 發表於 30. november 2007 19:40
Seetoo大哥, 還想請問一下, 您之前對於回台灣作summer associate的看法? 成績很中等的我到現在當然都沒有任何offer, 打算除了接下來的Spring on-campus interview之外, 也要申請企業界的legal internship. 不過在這個時間點上自己實在是很沒把握, 所以還是想了解一下台灣的環境跟內容.
非常的感謝!
由 Alex 發表於 15. január 2008 15:47
台灣喔,大部份的事務所(即使是少數的外商所)處理的都是國內的案子,偶爾會有涉外的訴訟或交易。所以這要看你對台灣的法律(和法律人)能夠熟悉到什麼樣的程度。如果是一年級暑假的話,回來看看台灣大型事務所內部的狀況是很有趣,但如果是二年級暑假的話,不鼓勵。如果你有公民或綠卡身份,建議你往政府部門找(federal agencies, state attorney general)或者試試看 VC/I-banking/consulting。
由 C. Seetoo 發表於 27. január 2008 0:19
哈 謝謝您的指點... 我想我還得多多努力找找. 我是對商法, Antitrust跟IP比較有興趣啦, 不過工作這種事好像還真的是除了努力之外只能隨緣的感覺?! 我是拿F-1的, 所以就... 更需要隨緣了 XD
thanx again!
由 Alex 發表於 30. január 2008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