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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0:33
舊金山七月最憂鬱的遊客們(1)
似乎不管在哪裡,台灣也好,美國也罷,律師考試總是一件令所有考生都非常憂鬱的一件大事。不管之前在學校裡有著多麼顯赫的經歷──不管你是全班排名前百分之十也好,過去一年是學校法學期刊的學生編輯或總編輯也罷,或者是剛剛才在畢業典禮上代表應屆畢業生致詞,這些統統都變得不重要。一切都是假的,通過律師考試才是真的。
雖然美國律師的考試通過率比起惡名昭彰的台灣律師國家考試要高得太多,對於神經脆弱的美國人而言,法學院最後一年結束後的兩個月內,律師考試是唯一的人生大事。白天是Bar/Bri的課程錄影,下午和晚上是複習、作摘要,還有永遠也寫不完的 Paced Program。
所有的人,一聽說衛方選擇加州律師考試,盡皆投以同情的眼光,並且用一種憐憫的腔調說:「祝你好運,你好自為之。」當然,這種同情與憐憫其來有自。加州是全美國人口最多的州,加州律師考試(California Bar Exam, CBE)的錄取率是全美最低,年平均大概只有五成上下。CBE是全美國唯一一個以「控制新進律師人數」而不只是以「判斷哪些參加考試的人具備執業基本資格」作為政策目標的律師考試。同時,CBE也是全美各州唯一一個要連考三天的律師考試。
衛方突然發現,即使他在台灣已經經歷了許多的升學考試,他這輩子還沒有考過長達三天的大型考試。高中聯考、大學聯考都是兩天,研究所雖然是分校考試,但各校的考試也都是一天共同科目、一天專業科目。但偏偏是在美國,加州,律師考試。
加州的律師考試可以分為兩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兩百題單選題,於7/25週三舉行,早上下午各一百題,各有三小時的時間作答。這兩百題也就是所謂的Multistate Bar Exam(MBE),是由一個名叫National Conference of Bar Examiners(NCBEX)的非營利組織所出題,NCBEX同時也是Multistate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Exam的命題單位。各州的律師公會在舉行律師考試時,有權決定是否採用MBE或者MPRE。如果採用MBE的話,則統一在7/25日(或者該年度夏季律師考試的週三)舉行。
一般而言,MBE所涵蓋的範圍,就是JD一年級的基本科目:契約、侵權、土地財產(real property)、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英美普通法的刑法和憲法第四、五、六修正條文的內容)、憲法(包括美憲一二三的內容,政府組織與權力架構、平等權、言論自由)和聯邦證據規則(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以CBE而言,MBE所占的比重為全部分數的百分之三十五。
而寫作的部份則占了總分的百分之六十五。而這個寫作部份又可以細分為兩大項:第一個,是占全部CBE百分之三十九的Essay writing。Essay writing共有六題,週二、週四早上各三題,換句話說一題大約用掉一個小時的時間。Essay writing會涵蓋的科目,除了前面MBE的一年級基本科目之外,還包括商業組織(公司、合夥、代理關係),加州獨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制(California Community Property),遺囑與信託(Wills and Trust),民事程序(Civil Procedure,通常只考管轄權和所謂的爭點效 issue/claim preclusion),律師職業倫理,損害救濟(remedies)。就考試科目的數量而言,加州並不比其它州更多,但就是考試時間長度有別──寫一題essay要的時間更久。
寫作部份的第二項叫作 Performance Test,週二、四的下午各有一題。這個Performance Test也是CBE的創舉,它的用意是讓考生撰寫律師執業時所可能碰到的各種文件,最常見的是法律備忘錄,其次是上訴時的訴狀(appellate brief);更「詭異」的文件種類如 jury instruction 或者affidavit 也都曾經在CBE裡出現過。在Performance Test裡,試題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是task memorandum,告訴考生撰寫文件應注意的事項;第二個則是client file,主要是案情的相關資訊;第三個部份則是library,是一些跟本案件有關的判決或法律條文。考生的工作,就是依照task memo的指示,運用library所提供的法律條文與判決,結合client file裡面的事實資料,寫出一份指定的法律文件。(1)
cseetoo 發表 | [法學(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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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這篇我要收藏起來~~~
^^
由 Sarah 發表於 27. marec 200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