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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5, 11:09
[轉載] 放洋前的心理準備
感謝UPenn LLM的李小平同學同意轉載這篇「放洋前的心理準備」。
原文連結:http://hiweipingli.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html
==============正文開始==================
最近看到酪梨壽司部落格裡熱烈討論留學生的辛苦 (見「好苦的洋墨水」),心有戚戚焉。想到一年也快過了,七月之後法學院又將換上新面孔,過去也是看了學長部落格裡的文章,而有心理準備,現在就讓我傳下棒子,先幫學弟妹打個預防針,以下肺腑之言適用於要來美國念LLM的法學院新生。但也得事先聲明,個人資質性格有別,在此僅為參考用途,請學弟妹斟酌自身狀況,若有疑問,可請教其他親友或是有留學經驗之人士。(後面這幾句話聽起來好像美國藥品廣告...「本藥物不適用有XXX症候之人,若有疑問,服用前請洽詢醫師」)。
其實也就是那簡單幾點:
首先,最重要的是,英文聽不懂是正常的
英文這一關,是所有留學生最難熬的,不獨法學院學生如此。然而,英文的挑戰對法學院學生而言,卻比其他科系還來得大。主要原因是,法律的基礎是文字,而且是精確的文字,深奧的文字,能夠應付日常五四三的對話,聽懂六人行裡的笑話,並不代表你能瞭解課堂上所說的民事訴訟法管轄權,或是大法官審查基本權時適用的標準。我記得剛上暑期課的美國法導論時,本來仗著自己是外文系畢業的,應該還能應付,沒想到幾堂課下來,還是深感挫折(當然也可能是我在外文系時學習不精啦)。
另一個原因是,法律與社會、文化、歷史淵源極深,老師講述時,難免會引述美國歷史以及社會事件,身為外國人,若是對於美國社會不熟,往往對於他們熱切討論的內容一頭霧水。這種情況最常發生在憲法課裡,因為美國憲法是其社會演進的體現,而美國學生從高中開始便有憲法課,發表議論時頭頭是道如行雲流水。反觀外國學生,光是一個陌生的人名,可能就把我們卡死(而且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當我們初聽聞時,還無法分辨出原來他們講的是人名...),進入狀況參與論辯,更是不容易了。
最後的原因,也是最淺白的原因,就是,英語並非我們的母語,你怎能要求自己一下子就能聽懂這種就連平常美國人,也可能要花一點腦筋才能進入狀況的專業語言呢?就我來說,經過七個月的磨練,到現在還是有打結的時候。更糟糕的是,有時候大腦還會自動休息,讓一連串的英語快速飛過,就像過站不停的火車一樣。我一直以為這是一種「疲乏」的狀態,也就是英語聽久了是會累的,因為我還沒進階到像何嘉仁所說,「自然而然習慣兩種語言...」,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得要花上比中文更多的專注,才能融入課堂中的英語。所以,英文聽不懂是正常的。若是未來學弟妹坐在課堂上如魚得水,那本人得要誠心說一句「景仰」。至於同感困苦的學弟妹,看到諸多學長姐斑斑血淚,心裡應該會覺得好過一些(當然學弟妹還是有可能會遇到那種如魚得水型、英文一級棒的學長姐,此時請記住,大部分的留學生不是那樣的)。我的同學獅子頭有句話講得很好,對未來學弟妹很有用,那就是「要學習與聽不懂的語言相處」。當我們在中文的環境下,很難體會那種上課如鴨子聽雷的經驗,一旦人在外國課堂,初初感受,不免震撼,此時千萬不要被嚇到了。只要記住很多人也有跟你一樣的狀況,然後繼續注意聽,記下你聽得懂得單字,回家想辦法找更多的資料輔助,總是會有進步。
那麼,如何改善被嚇到的情況呢?這就跟第二點課前預習有關了。
課前預習很重要
在台灣時,雖然老師諄諄告誡課前預習的重要性,但大部分人都把這四個字當耳邊風吧!然而在美國法學院,孩子,這樣搞下去是不行的!想要聽得懂上課討論的方法,就是課前一定要預習,一定要把老師指定的閱讀全都看完,這樣上起課來,你才能抓住重要的關鍵單字,瞭解課堂脈絡。更何況,美國法學院採「蘇格拉底」式的教學法,也就是老師並非一人演獨腳戲,而是採取與學生問答互動的方式。比如說,老師可能會問你某某案例的事實與爭點,法院如何分析,而你的看法又是如何。若是沒有預習,恐怕連老師的問題都聽不懂。所以,還是乖乖把書看完吧!
蘇格拉底沒有那麼可怕
在入學之前,可能是因為看了「哈佛新鮮人」那本書的關係,對於「蘇格拉底教學法」相當害怕,一來怕聽不懂老師的問題,二來怕回答不出,當場出糗。事實上一個半學期下來,也經歷過這樣的教學方式,才知道並不可怕。基本上,老師並不會咄咄逼人,問的問題多半也能在書上找得到答案,只要有預習,大概還是能吐出幾個單字,讓老師知道你回答的誠意,而老師遇到外國學生,也不會刁難。甚至更好的狀況是,透過與老師問答,學生反而更能瞭解案例的重點所在,釐清盲點。所以不要被傳說中的蘇格拉底嚇到了,但千萬記得要先預習。
上課要不要發言?
另一個與蘇格拉底同樣讓人聞風喪膽的傳聞是:「聽說上課要很踴躍發言」...。Well, 要我說的話,it depends. 就本人觀察,最熱衷發言的還是一年級的學生,個個像個英勇的小鬥士隨時準備出擊、問題與意見超多(像我現在上的國際公法課就是如此),然而二、三年級的學生就開始皮了,很多課堂上,能不講話就不講話,張開金口是給你老師面子(但還是有例外,譬如上學期的言論自由課,同學討論相當踴躍)。在這種情況下,我倒是覺得外國學生真不想發言的話,也無須勉強自己,因為老師都能體諒。但發言也不啻為磨練的好機會,至少,平常難得講英文,課堂上練一練也沒什麼不好。總而言之,不要因為自己搭不上話,而給自己偌大的壓力。
道不同不相為謀
在上面所引述的酪梨壽司日記中,提到在派對中「拿啤酒瓶拿到發酸,滿臉堆笑卻格格不入」,讓人心有所感。許多人編織的留學美夢,也許是晚上與同學在BAR裡 hang out,白天郊遊踏青,然而來美之後,可能會發現這真的只是夢。當然還是有很多台灣學生在這裡相當融入美式生活,交了好朋友或是男女朋友,但交不到外國好友,也很常見,尤其在法學院更是如此。事實上,每天的reading多到看不完,應付明天老師的課堂點名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發展人際關係?即便有心拓展人際,也是有可能發現自己不太喜歡外國人喝酒作樂的交際方式。當然一直還是會聽聞有天縱英明、精力無限的前輩把二十四小時當四十八小時用,先跟老外打球打到半夜十一、二點,回到宿舍後趁著眾人皆睡我獨醒時加班開夜車,而日後果然成為法學界一方泰斗的故事。不過,孩子,能做到這樣,阿姐也是很恭喜你,但要是你告訴我你書怎麼念都念不完,沒時間參加其他LLM或是Wharton的party時,阿姐也是會拍拍肩膀告訴你說,人生就是要有所取捨,無須太苛責自己,保重青年有用身,學成後回國仍有強健身心,才是最重要的。
其實交到朋友,無須如此刻意,譬如說在課堂上一起作報告的美國同學,也能成為朋友。像是在電信法課堂上,我的同學提娜小姐,就遇到了好人傑森,而我的伙伴麥可先生也很不錯,除了幫我改報告外,也會順便提供下學期的選課意見。 legal writing的instructor大衛先生,也是我們欣賞的朋友,不但可以聊兩岸問題,還可品評「台韓日」三地女生。即便在LLM裡,也可以找到有話聊的朋友,譬如說土耳其的G小姐,與我同為已婚女性,兩人還是能互吐苦水。這些朋友都是在平常課堂互動中所認識,也許交情不見得深,但至少講起話來感覺很舒服。所以,我要說的是,可以各方嘗試,擴大交友圈,但也不見得要將自己變成另一種人,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
這就是現實
我在椰林的精華區,以及酪梨壽司的版上,看到很多留學生的心情故事,又看到最近一些剛申請上LLM的學弟妹在其他版上詢問轉JD或是繼續深造的機會,我不禁想起去年的我們,然後再回憶起Upenn學長James一年前跟我說過的話,而這一年來我愈能愈體會那些話的意涵。要是問我留學感想,我會說,這是一個很難得的經驗,因為身為外國人,你必須一一處理很多在國內無法體會的事。我覺得,自己是在不斷的難堪中成長:聽不懂的難堪、無法完全表達自己的難堪、不能融入的難堪、不再是群體中活躍人物的難堪、體會到自己對生活無能的難堪、沒錢的難堪....等,甚至當你上課時看到JD學生瘋狂MSN(喔~應該是AOL,他們連貫用的即時訊息軟體都跟我們不一樣)、上網購物、看照片、寫信時,你卻非得全神貫注才聽得懂老師在說什麼,而他們卻又能時不時舉手說些言不及義的話,心裡真會忿忿不平,想說「要是說中文的話,老娘一次可以比你做更多事...」。但,這就是現實,現在的你人在異鄉,必須說異國的語言,在異邦的社會生活,而其實你才是異邦人。你只能想辦法度過這些難堪,努力維持自己的精神健全程度,然後期望有一天中文也能成為強勢語言,讓這些「外國人」有機會也能來體會異邦求學的心情。
最後我也不想說什麼勵志的話。有位學長說得很好,「國內的老師總是把留學生活說得太美了,總應該要告訴學生一些現實面啊~」。很多人描繪過留學的美麗光明面,我也無須錦上添花。只是想指出一些可能遇到的難題,然後告訴學弟妹說,「不是只有你一個人面對過這種難題,不過你可以怎麼做,讓情況有所改善」,就像當初學長告訴我的那樣...
P.S: 有人問我開學前要先看些什麼書,有所準備。關於這個問題...我建議大家不要太緊張。有心的話,不妨找些美國社會、法律史或是introduction的書籍來看。個人覺得商周出版,Lawrence Friedman寫的「美國法導論」文字淺顯、譯文流暢,內容層面也廣,蠻好看的,可以作為入門書。
===============正文結束,以下是個人評論===========
一、在美國法學院裡,如何分別LLM與JD?
LLM 學生通常整批出現,通常修一些很類似的課,通常是一整間大教室裡唯一一批不會把筆記型電腦帶過來打筆記的學生。雖然他們應該是 graduate students,但是我很少在小班制的 seminar 裡面看到他們。
二、英文聽不懂是正常的,但即使你在講課內容之外,還可以聽懂教授所有的笑話和side-talk,也並不保證你考試就會考得好。這是因為美國法學院的給分採取常態分配,就是只有百分之十的人能拿到A,差一點往往差很多。
三、不過慶幸的是,LLM的給分是分開評鑑的,換句話說,JD學生上課用筆記型電腦打筆記或者只花一小時課前預習那是他家的事情,你不用跑得比所有人快,你只需要跑得比你的LLM同學快就可以。有一年的 Business Association 課堂,教授忘了幫 LLM 分開給分,所以所有的 LLM 都只拿到 C 或者 C+。後來 LLM Office 主動幫他們調分,所以每個 LLM 學生都至少拿到 B+ 或以上。
四、說到成績,你在課堂上的發言是不計入學期成績的。教授通常也不會因為你每堂課都舉手就因此記住你這個人的名字與長相。換句話說,美國學生愛搶話就讓他們去搶,你只要乖乖把教授講到的重點記下來就可以。行有餘力的話,再去練習在大庭廣眾前公開發表的膽量吧,個人以為課堂上的公開舉手發問不是好的練習場合。
五、說到上課方式,不但「蘇格拉底」方法並不可怕,這種問答方法到底是不是法學院教學方式的常態都很可疑。重點是,你就算答不出來,在一大群人面前看起來像個白痴,也不影響你的學期成績。
六、而且教授往往對「中國人名」敬而遠之,如果他剛好不是洋基球迷或火箭球迷而你又不姓王或姚的話,你被點到的機率並不比你中小樂透的機率來得高。尤其在中西部這種地方更是如此。
七、課前預習真的很重要,要不要作 brief 則是看個人,我一下就不作 brief 了。台灣學生就是沒有課前預習的習慣,一定要改。
八、你會交到朋友的。唸JD的話,你交朋友的機會比 LLM 多。基本上JD學生不太跟LLM學生打交道;當然你如果有認識的人,他們通常會願意借你筆記。(換言之,借筆記不是什麼不可開口的事,我自己也作過)
九、如果你剛剛拿到 top 15 LLM 的入學許可,又實在很閒不知道該幹嘛的話,我建議你花點時間研究一下貴校籃球隊或美式足球隊的陣容(假設你去的學校剛好有全美知名的球隊的話),不然就請你多聽聽 Bob Dylan 的精選輯(或者讀他的傳記也可,或者你想把 Bob Dylan 代換成 Bruce Springsteen 或者 Aerosmith 或者哪個美國搖滾樂團)。這樣有什麼好處?其實也沒什麼好處,但你的人生不是只有法律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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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too, 你的評論可以借我貼嗎?
由 小平 發表於 16. apríl 2007 7:43
請借轉,不必客氣啦。
由 C. Seetoo 發表於 16. apríl 2007 9:20
謝啦,我貼了。
另外,把你加入鏈結好嗎?
由 小平 發表於 16. apríl 2007 14:58
請~
由 C. Seetoo 發表於 16. apríl 2007 20:20
補充一下第三點的部份:似乎不是每個學校都是分開給分,這點最好跟你就讀學校的學長姐問問看情況,比較安全:)
由 Richard 發表於 16. apríl 2007 23:13
如果是LLM想要內轉JD,而且想把LLM的學分用來充抵JD的畢業要求,學校可能會要求你與JD學生合併計分。這種安排據我所知也是存在的,但一般情況下,LLM計分是分開的。當然Richard Chang說得也沒錯,最好還是跟就讀的學校確認比較保險。
由 C. Seetoo 發表於 17. apríl 2007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