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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2, 19:44

小說敘事練習(3)

檔案第三頁上面有的,當然不止是警察報告。案件的事實部份,人、事、時、地、物都會被放在這一頁上。有的時候只是一張交通罰單的影本;在西恩的案子裡,這部分紀錄了事實發生的經過,除了警方對各個當事人的訪問之外,還有照片與驗傷紀錄。警方報告中說母親受到輕微的擦傷,但兒子並沒有受傷。然後我翻到兩張黑人少年的照片,顯然這就是西恩了。照片上看來,西恩的眼部附近顯然也有擦傷的痕跡。...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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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3, 19:51

小說敘事練習(2)

因為政策理由,公設辯護人必須出席每週一次的青少年藥物濫用療程評量(Juvenile Drug Court)。所有我看到的,在場聆聽判決的年輕人,就法律程序來說,其實都已經判決確定,但吊詭的是,公設辯護人與這些年輕人之間的律師-當事關係並沒有因為判決確定而中止。設計這些復健活動、監督與評量的人是社工人員與家事法裁判,由於它不是法律程序,因此一個辯護律師在那裡能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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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 8, 15:57

小說敘事練習(1)

當家事法裁判(Referee)宣佈了決定之後,即使是坐在房間側後方角落上的我,也看得出來講台前的母親與兒子已經難以掩飾的激動之情。在家事法裁判左手邊第一排坐著的,是一群十四到十六歲,因為藥物或酒精濫用,而被判接受集體治療與復健的青少年。雖然有兩三個人發言安慰講台前的母子,但是母親的抽泣聲開始變得清晰可聞;而兒子則是低頭不語,坐在他正後方的我,可以清楚看到他正極力壓抑不滿與挫折的情緒,他的雙手緊握,雙腳則是微微抽搐。...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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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 6, 18:37

天真無知,若有所失,或者如釋重負?

被 Journal Writing Competition 的人來信通知, 我只剩下兩條路可走。 第一,自動退出比賽。 第二,若我沒有回音,他們將把我的名字從參賽者中移除。 我選擇第一條路。 套用電影「Wonder Boy」裡的一句話,這封 e-mail 也許是某種象徵(sign):反正也是寫不出來,為何不利用這個機會脫身?...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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